卓锦湖
卓锦湖(1878~1965),壮族。字赢洲。新靖镇民权街人。有长者之风,生性勇敢刚毅,MM前清南宁讲武堂毕业, 在清军任过外委、哨官、补用守备、帮统、队官、管带。民国后任营长、副司令、旅长、司令、县团务总局长、广西省顾问、专区保安协进会副主任等职。与旧桂系陆荣廷是郎舅关系。解放后曾任县军政委员会委员、县清案委员会委员、县人民政府参事、县各界人民代表大会特邀代表、副主席、第一至第五届县人民代表、委员、广西省第四届政协委员。
卓氏于清光绪二十二年(1896)就离家外出当兵,初在广西边防督办苏元春部下当兵,后在统领陆荣廷部曾少魁营任外委。光绪三十三年陆荣廷以镇压革命党人在防城、镇南关起义有功,升任左江镇总兵,卓升为补用守备,次年入广西龙州陆军讲武堂步科学习。当时,蔡锷为学堂总办,暗中组织反清同盟,卓与蔡有师生之谊,遂倾向反清。宣统二年(1910)毕业后派在统领陈炳焜部任左营队官,负责训练新兵。宣统三年十二月广西宣布独立改任管带,后任广西革命军第二军第三营营长。民国元年(1912)2月,陆荣廷就任都督后任卫队营营长。
民国5年2月,陆决定响应讨袁。3月,龙觐光(陆儿女亲家) 奉袁率部从粤经广西进攻云南,陆假意欢迎,派卓带一营人明为护送,暗实监视。又密令驻百色游击司令黄自新,于14日拂晓突袭龙的司令部,将龙父子俘虏,逼其下令部下缴械。由于卓保全龙父子安全,龙甚为感激,送给卓一张十四万银元存款支票,卓不敢自取,将支票单交给陆,陆分给卓一万元拿回家建新居。15日,陆通电讨袁,旋即布置军事,升卓任广西护国军第三支队副司令,分兵两路,陆亲带一路入湖南,谭浩明、林虎为一路下广东。民国6年段祺瑞拒绝恢复《临时约法》和国会,孙中山号召“护法倒段”,联合滇、粤、桂、黔、湘、川等省军,抗击北洋军阀段祺瑞进入湖南、四川。陆荣廷任命谭浩明为广西护法军总司令,卓改任统领,随师人湘,以军功升任混成旅旅长。 民国8年桂军回师广东,卓旅随马济部调回广西整编,后又出发广东信宜、阳江等地。民国9年桂粤失和,驻粤桂军撤回广西。民国10年粤军入桂,陆荣廷下野,出走安南(越南),残部各自立“自治军”。次年陆荣廷东山再起,就任广西边防督办,委卓为防军司令。民国13年陆部被李宗仁、黄绍竑、白崇禧打败或收编,再次下野出走上海。卓出走香港后转上海住了一年才回家。
民国17年,地方多故,土匪如毛,地方人士又推卓为县团务总局局长,维持治安。民国19年3月, 红八军围攻靖西县城,叛军郑超部队只有两连人,卓率领城内团兵壮丁与叛军郑超部队配合抵抗。后因红军在龙州被桂系梁朝玑部袭击,围城红军回师救援。过后卓被责怪督战不力,卓被排除,只好引退。民国37年广西省主席黄旭初为笼络地方人士,聘卓为顾问。
民国38年初,广西第六区专员赖慧鹏为筹措军饷,成立保安协进会,委卓为副主任。12月初,赖慧鹏决定起义,成立“桂西南和平解放运动委员会”,赖任主任,卓为副主任,于13日在县城靖边台召开群众及各团体大会,正式宣布起义。参加起义大会的还有第五专区专员陈汉流,第六专区所属各县县长。
解放后,卓根据自己漫长的一生体会,常深有感触地说:“共产党好。”县人对他很敬重,敬称他卓老或卓旅长。1965年在家病逝,终年87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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